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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邵武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支持起诉为困境未成年人“撑腰” [打印本页]

作者: 12号同学。    时间: 2022-11-23 16:59
标题: 邵武市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支持起诉为困境未成年人“撑腰”
       “我愿意接受判决,履行监护职责并每月付给孩子抚养费800元。”近日,小健(化名)向其母肖某追索履行监护职责与给付抚养费一案依法判决结案,被告人肖某当庭表示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该案是由邵武市检察院支持邵武市民政局起诉的一起典型案件。

       今年5月,邵武市检察院收到邵武市民政局申请支持起诉小健母亲肖某的案件,要求肖某履行监护职责并给付抚养费。

       “孩子已经11岁了,生活上需要母亲的关爱,这样才能健康成长。”在与检察官交谈中,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说起了小健的情况。

       小健是肖某和丈夫婚后所生的孩子。小健的出生给这个家庭带来了许多欢声笑语,一家人十分疼爱他。不料,2013年的一场交通意外夺去了小健父亲的生命,之后肖某改嫁至外地并渐渐疏远了与孩子的联系,只留下年幼的小健跟着年迈的奶奶一起生活。

       由于奶奶年岁渐高,身体一年不如一年,也没有稳定的收入,生活陷入困境。去年10月,奶奶向邵武市民政局申请将小健纳入农村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经民政局批准后,小健每月可以领取800元基本生活补贴。

       “虽然有了基本的生活保障,但小健还未成年,肖某作为母亲还是有照顾孩子的义务。”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了解情况后,邵武市检察院第一时间受理了民政局的申请,对小健奶奶的家庭生活状况及其母肖某的经济收入等情况展开调查。

       “我都改嫁这么多年了,孩子也一直跟着奶奶生活,抚养孩子这件事跟我没关系吧。”面对登门来访的检察官,肖某竟“理直气壮”地说。

       尽管吃了“闭门羹”,检察官与民政局工作人员还是多次上门走访,以法理、情理劝说肖某履行抚养义务。但肖某的态度坚决,依旧对小健不闻不问。

       “维护孩子的合法权益,不能等也不能拖。”见肖某始终不愿意接受小健,邵武市检察院依法启动了支持起诉程序。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权利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承办检察官表示,肖某的行为已违反了法律,侵害了未成年子女的合法权益。

       今年6月,检察院向法院提交了《支持起诉书》,支持由民政局作为原告起诉肖某。

       “我们希望借助法律来捍卫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更希望能帮助孩子重新获得母爱,在健康的环境下成长。”承办检察官积极参与法院的庭前调解,并充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最终,法院支持民政局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肖某履行监护职责且每月向小健支付抚养费800元,直到18周岁。肖某表示息诉服判。

       小健案件的顺利解决成为邵武市检察院践行以“我管”促“都管”执法司法理念的鲜活案例。

       据邵武市检察院检察长洪运华介绍,以“我管”促“都管”作为一种能动司法理念,要求检察人员在法律没有强制性要求的情况下,面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能够克服“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退避思想,遵循法的精神和本质要求,主动担当作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司法实践中,一些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法律只有原则规定。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履责缺位,就要以‘初心’的执着、‘守心’的标准为民司法,以‘我管’促‘都管’。‘我管’就是依法监督,重在促进职能机关依法履职,助推做实依法‘都管’。”洪运华表示,邵武市检察院始终从“以人民为中心”的视角来审视、衡量和评估“我管”采取的履职举措,努力以“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智慧促“都管”,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来源:邵武市融媒体中心


作者: 你爸爸的爸爸    时间: 2022-11-23 20:14
交通意外赔的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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