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ustdoitup 初级铁杆 积分41 铁杆记者0 分 |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9-30 20:37 只看该作者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铁城社区论坛〗立场无关 我想说的是为了确保公平,“发起人”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如果那样我可以“保证”今后会有问题!在利益面前人性是脆弱的,“人的良心”和“程序正义”比起来我想还是“程序正义”更靠的住些,这样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清楚吧。 中国法律界有位高人举了个很好的例子: 兄弟两个分一个苹果,弟弟小,由弟弟来切,然后弟弟切了一半稍稍大一点,另一半稍稍小一点,如果弟弟发扬孔融让梨的精神把稍大的那半分给哥哥,当然我们肯定弟弟的行为,如果弟弟把小的那半分给哥哥当然好像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刚刚好哥哥非常计较,而弟弟又多为自己着想了一点那问题就出来了。 所以我们如果想避免这样的麻烦就需要“程序正义”了,(我说的是程序正义性)所以设计了这样一个程序:切苹果的人应该后分苹果,这样简单的设计就让切苹果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仔仔细细地把苹果切成相同的大小,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有人会问那谁还去切苹果,这个就简单了,事先商量好切苹果的好处,大家同意就去切。 我想大家要仔细体会这各例子的实质,不要把“程序正义性”和“程序的完备性”混为一谈,“程序正义性”是一个程序是否公正的必要条件。这个道理推广到合作建房中来我想现在的协议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空间。 [ 本帖最后由 justdoitup 于 2008-9-30 22:08 编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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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055] 天津个人合作建(购)房协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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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不明白是什么事呢,看这位仁兄是火大了哦,为了什么事?谁能说一下吗?简单点就好!!


原帖由 々逍遥侠々 于 2008-10-8 22:17 发表
丫的,我发个帖,就被转到什么房产信息网了,我那又不是什么卖房子买房子或什么合作建房,凭什么?
还要我联系,联系个毛,论坛还容不得不同声音啊,我又没攻击谁!
借3木的帖子再发一便我的帖子!
今天上午偶遇 ...
原帖由 々逍遥侠々 于 2008-10-8 22:27 发表
请你说话文明点,我发的帖子可有攻击谁?我没有恶意中伤你们合作建房吧,没有凭空没根据的说你们骗钱之类的事情吧。
我只是就事论事,说出自己对合作建房的态度。我是不看好合作建房,我认为合作建房就是组织者 ...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34 发表
我说的是事实啊,一直以来我只有一个主帖子在,最近才发了一个意见征询贴,大多数帖子都是几位朋友自己炒作的,那不是自己强奸自己吗,只是引用你们的“强奸”而已了!
原帖由 铁城唱晚 于 2008-10-8 22:30 发表
亲兄弟明算账。
涉及到金钱以及利益的东西,久了都不好说的!
项目的出发点是好的,目标是美妙的,但是操作起来确是是相当的繁琐复杂的。
就比如:基建项目承包给谁?(里面的潜规则大家都知道吧?)材料哪买?户 ...
原帖由 totty_pal 于 2008-10-8 22:39 发表
我想说的是很多地方早就搞过了合作建房,但是有一例是成功的么?[m075]
我本来还不相信,但是你们可以去网络里查下有没有成功的,大多都是血本无归![m073]
合作建房是好事,[m075] 大家还是把眼睛都插亮点[m ...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51 发表
不成功我们不损失大家一分钱,这个也许其他地方做不到,上次地价过高,我们很负责任的放弃了,大家没损失一分钱,可以去打听一下。很多上次参加合作的都认为做的好,可行性非常大,特别是现在,包括光泽建委的领导 ...
原帖由 马路甲 于 2008-10-9 10:17 发表
我是谁,在这个论坛里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我反对就是被合作建房搞的乌烟瘴气的论坛,,,,,,
你乱使用手中权利,看看你还能删我贴,移我贴不,群众的声音是很厉害的!!
原帖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0:47 发表
事情的起因是PUILIP移了帖子到房产版来。你们群起而攻之,PHILIP只好辞去版主不做。还没达到你想要的效果吗??还在这说风凉话。得饶人处且饶人。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还想怎么样???
他搞了合作建房,难道是犯 ...
原帖由 KELE0566 于 2008-10-9 13:46 发表
你实在不解恨干脆我替他和你生活中单打独斗吧。我手机号15059963520有这意向就联系。你意下如何???口水战不无聊吗???
[ 本帖最后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0:56 编辑 ]
请注意言辞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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