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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版主在打自己耳光!!!大家评个理 [打印本页]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16:36
标题: 版主在打自己耳光!!!大家评个理
[m050] 在线原先感觉是亲切的,家乡的民间网,,,但现在对某些版主的感觉,,孙猴子看见苍蝇在飞。。。

[m055] 在线强调:子栏目『邵武房产息信』 拒绝以盈利为目的中介!,可版主公然将“合作建房”作为主贴。。也放在[百姓讨论-市井民生]版,,,我们相信你不盈利,,感谢你有公益心,,欣然加入,,可和你一讨论让我感觉不止一点点的,,,:


[m056] “合作建房发起人 :很高兴大家看到了这个项目的利益,众版主里有三个都是我们发起人团队成员,发起人团队只有10个人,还有其他版主成员报名参加了合作建房,我知道一共有4个版主参加了这个项目

小猪格格:至于发起人从中挣了多少钱钱?捞了多少好处?俺们不予考虑呢,俺们只管分房子哦,

一根葱:谁又能管组织者其中能得到什么利益?

PHILIP
确实不公平,但是也是公平的,因为发起人团队付出是比较多的,这条是为了区别待遇,特意写么写的,给点特殊权力,请大家谅解,都说雷锋也要吃饭,发起团队不给点特别利益
。。。。。”

[m044] 你们就不要挂羊头,卖狗肉,,,直接脱了羊皮大声的呼唤:我们是发起人,我们要吃,,不吃我做个,,

不要在以子栏目『邵武房产息信』 拒绝以盈利为目的中介!做幌子!!!!!!!!
[m054] 另:快将我的帖子:【邵武在线危急!!!这件事各版主要有责任帮忙!!!!!】转回来,不要呆在飘你香的地方

[m055] 大家评一下
作者: csjd    时间: 2008-10-8 16:41
坐在沙发上[m076]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16:44
justdoit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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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铁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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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41 铁杆记者0 分
35楼 大 中 小 发表于 2008-9-30 20:37  只看该作者
本论坛言论纯属发表者个人意见,与〖铁城社区论坛〗立场无关


我想说的是为了确保公平,“发起人”不能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既是规则的“制定者”又是规则的“执行者”。如果那样我可以“保证”今后会有问题!在利益面前人性是脆弱的,“人的良心”和“程序正义”比起来我想还是“程序正义”更靠的住些,这样的道理我想大家都清楚吧。
中国法律界有位高人举了个很好的例子:
兄弟两个分一个苹果,弟弟小,由弟弟来切,然后弟弟切了一半稍稍大一点,另一半稍稍小一点,如果弟弟发扬孔融让梨的精神把稍大的那半分给哥哥,当然我们肯定弟弟的行为,如果弟弟把小的那半分给哥哥当然好像也无可厚非。但是如果刚刚好哥哥非常计较,而弟弟又多为自己着想了一点那问题就出来了。
所以我们如果想避免这样的麻烦就需要“程序正义”了,(我说的是程序正义性)所以设计了这样一个程序:切苹果的人应该后分苹果,这样简单的设计就让切苹果的人为了自己的利益不得不仔仔细细地把苹果切成相同的大小,这样问题就解决了。
有人会问那谁还去切苹果,这个就简单了,事先商量好切苹果的好处,大家同意就去切。
我想大家要仔细体会这各例子的实质,不要把“程序正义性”和“程序的完备性”混为一谈,“程序正义性”是一个程序是否公正的必要条件。这个道理推广到合作建房中来我想现在的协议还有很多可以改进的空间。

[ 本帖最后由 justdoitup 于 2008-9-30 22:08 编辑 ]


帖子

作者: 铁城唱晚    时间: 2008-10-8 16:46
看来要出大事了···哈哈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大家,大家,和谐和谐!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16:47
[m054] 转翁文浩 :[m051] 楼上的提出的程序正义性是值得参考的。合作建房从一开始我就了解,也和发起人沟通过。因为我不需要购房所以没参与。我想合作建房的初衷是让大家能以合适的价格获得自己的住房。而要实现这个目标发起人作了许多的努力。一年多来,合作者从几人到现在的许多人,可以说邵武需要廉价住房的市民还很多。 就目前看,合作建房有合同协议,资金管理,操作流程等一套模式,而该模式也是公开的。想参与者自可研究咨询提问,待明了清晰后再决定参与与否。 提几个建议:1、发起人应该尽快行动起来。就目前大环境及房地产风向看,近期投地竞争者会比较少,但价格应严格控制。2、我对一人多套,还是觉得不妥当,似乎背离了初衷。3、发起人应该脱离出日常的管理工作,将此类事情交由团队完成。避免不必要的误解。4、地投下后,公司成立的董事会的组成现在就应考虑。董事会理事会应具有广泛代表性,不应只是简单的以投入多少,参与时间,找了多少合作者为参考。5、公司的日常管理应交由专业的团队负责。 关于投标建设猫腻问题,我解释下:1、设计委托相关有资质设计公司设计,图审公司审核。2、招投标委托招投标公司进行,造价预算也由中立方控制。虽然房地产项目可以不进行公开招投标。这样可避免暗箱操作,项目造价提升。房地产项目可选择较低标底中标形式。3、建设过程中,首先需报建,施工过程中请监理工程师把关质量、投资。监理公司也可采用投标方式选择或议标。尤其应严格控制预算外增加造价。在建中,工程质量监督站代表政府行使监督权力对该工程的程序进行监督。4、项目完成委托相关审核单位进行造价审核,剔除水分。如果以上几点如能严格落实控制到位,该项目无论是谁中标建设都能保质保量按期竣工。其中的猫腻也降低到最低。不排除某个环节出现特殊情况,可惜这是目前建筑行业最佳的监管措施。但一定要落到实处,目前市场上房地产项目监管基本是......
作者: saiguodon    时间: 2008-10-8 16:50
初来乍到不了解情况,建议移送相关版面,关注的童子还请移步。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16:50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定:
  甲方:           (身份证号: )
  电话:
  乙方:天津人大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丙方:
  联系人:
  电话: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过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的深入研究,一致同意,甲乙双方承诺认可并遵守此协议,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签定本协议。
  一、个人合作建房定义
  个人合作建房、合作购房是指有同类购房需求者联合起来,委托专业机构或公司去定制或订购自己所需要的价位、户型、地点的住房。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拟开发中型社区,户数500户到1000户。首个项目未能解决的参加者、报名者,自动转入下一个项目并开始排序。若开发地块较大,合作建房者定制其中自己需要的部分楼盘。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公平原则,剩余部分归出资开发者。
  2、根据群众意愿,开发地点初步选择在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一带,在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和环境因素。户型为80-90平方米的二室和40-60平方米的一室,具体面积依据规划和集资情况决定,房型紧凑、经济、宜居。路、水、电、气、热、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建设,保证建设质量。统一进行无害化简装修,也可根据甲方意愿提供毛坯房,由甲方自行装修。
  3、合作建房的房屋以成本价分配给合作建房者。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争取将成本价控制在市场价的70 %左右,预计成本价格每平方米4000余元。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专业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并经合作建房理事会审核同意,确定最终成本价格。
  4、规划时争取留出居委会用房、物业用房,入住后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实行物业管理。如有地下车库、停车场、临街商铺,可以出售或出租,出售收入冲抵项目开发成本;未售出的和出租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其租金用于物业开支及业主福利,具体管理由业主委员会民主决定并进行监督,物业公司经办。
  5、若有地点、价位比较合适的拟建、在建楼盘或建成楼盘,甲方及其代理机构也可积极参与,通过购买项目、公司的方式接手半成品或成品楼盘,力争使购房价格优惠5%-15%,购得房屋优先满足合作购房者分配。合作购房只需提取房款2%的管理费给乙方,用作相关开支。
  三、出资方式及优惠
  1、签定本协议后,每户按照支付能力和方案规定先交全额或部分建房款作为启动资金,在指定银行建立个人储蓄帐户,按通知时间统一打入在()银行开设的合作建房专用帐户,有银行开具收款凭证作为分房依据。具体经办地点为( )银行( )营业所,地址: 电话: 联系人: 。
  2、预计房屋成本价二室40万元、一室25万元,启动资金的底线为二室15万元、一室10万元,欠缴部分应在房屋销售许可证下发之后3个月内付清,并加付自购得土地之日起至交清全部房款之日年息10%的融资费用。4个月内仍未交清的,视为退出,分房资格不予保证。提倡和鼓励缴纳全款、多缴款,缴款越多越省钱。若需贷款,可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
  3、若启动资金与开发需要出现缺口时,二室缴款25万元及以上、一室缴款15万元及以上的合作人享有优先参与合作建房的权利,可保证房号,部分缴款比例最低的合作人可能需要等待下一次机会。
  4、甲方自愿选择( )区一带的( )室房屋1套,缴纳( )万元启动资金,为预计房款的 %。
  5、“预计房屋成本”为参考价,最终成本以经过审计和合作建房代表认可的项目决算为准,可能会略有浮动,多退少补。
  6、未参加合作建房者不能享受优惠,需按市场价购买。
  四、项目操作模式
  1、发起人、合作人代表、投资公司、开发公司共同研究、确定、筹备和落实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签订之前的有关事宜。合作人达到500人后,成立理事会,由其代表甲方行使合作建房的相关权利。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具体运作,接待联系合作人,选择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具体操作房地产开发业务,组织分房,和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与开发企业一起选择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选择建筑单位进行施工,并对开发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承办项目的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良好的信誉、承办的能力和参与的热情,由乙方和合作建房理事会共同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做出选择。
  3、本项目所有程序依法进行,确保甲方交清全款后可以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可以自由转让。
  4、提取项目总投资额的3%给乙方,作为项目管理费;提取项目总投资额的3%给具体操作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房地产企业,作为建设管理费。合作建(购)房项目启动时从启动资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管理费,支付余款时同时提取规定比例的管理费。乙方及承办项目的房地产企业筹集并垫支部分前期活动经费,项目成功后,列入成本核销。万一暂时不能成功,损失由上述二公司承担,确保归还甲方本金。
  5、发起人、理事会、合作人代表在发起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联络等相关费用由投资公司从管理费中予以报销。
 
五、资金监管
  1、合作建(购)房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合作建(购)房。在乙方及理事会的监督下,按照购地、开发的实际需要,合作建房资金分期及时打入选定的开发商帐户。合作建房所需资金若有小额缺口,可由开发商垫付或通过融资渠道解决,参照行情支付融资利息。
  2、乙方与合作建房理事会一起对资金运行的安全负责,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接受所有参与者、政府、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为确保资金安全,购地、建设等大笔资金使用必须由合作建房理事会成员全体同意并签字(盖章),才可支付。其他合作建房资金使用须由理事会事前或事后进行审核,并接受审计单位的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要向所有参与甲方公开,接受其监督,项目启动后每月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报表报送理事会成员,每3个月将资金事业情况做出报表报送合作人代表,并以适当的方式接受所有合作人的查询。参与者若发现有确凿证据表明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有权向投资公司、银行反映或提出质询,也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或提起法律诉讼。
  5、建设基本完成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六、合作建房理事会
  1、综合威望、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经过合作建房者民主协商、民主推选,产生“家园”项目合作建房理事会,其组成人员共5人。
  2、合作建房理事会按照本方案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审查、监督建房资金流向和建房、分房过程,接受所有合作建(购)房者的监督。重要事项应由由理事会表决决定,重大问题提交合作建房代表会议或全体大会表决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少数人有保留意见的权利和按照规定程序选择退出的权利。
  3、合作建房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不领取工资,为工作发生的交通、通讯、差旅费用可列入成本核销。项目成功后,可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4、若投资公司、合作建房理事会或其成员不能尽职尽责,经半数以上合作人同意,可以更换项目管理公司,也可以罢免或撤换合作建房理事会成员。
  5、合作建房代表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沟通信息,开展宣传,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并监督理事会及其成员的工作。
  七、风险控制和退出机制
  1、控制各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社会稳定。自觉申请和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咨询。聘请专业律师、会计和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2、保持与所有合作人的良好沟通,参加者中的相关专业人士发挥专业知识进行监督,买地、购房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合作人通报,并征求其意见。
  3、保障甲方的合法权利,按照约定,自愿参加或者退出,不得有任何强迫行为。若对地点、价位不满意,在后参加者缴纳启动资金以后,退出者可提出已缴资金,同时放弃分房排序和分房权利,或者在拿到房产证之后通过市场方式转让。
  八、建设周期
  自合作建(购)房项目拿到土地之日起,预计合作建(购)房运作周期约需1年半到2年。缴款半年仍未拿到合适的开发土地,合作者有权全额收回所投资金,利息补充发起费用,由理事会支配;未提走的资金开始计算活期存款利息,直到拿到地块或提走为止。若已购置地块开始建设,参加者不得随意要求退款,但可按照前述第七条第3款退出机制退出。建设周期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后投资者已缴资金将按人民银行规定当期活期存款利率自动计息。
  九、分房
  1、按交款时间和报名顺序拿号选房分房。
  2、为避免炒房投机行为,每户仅限一套。
  3、参照商品房标准,不同楼层、朝向和位置的房屋确定一定差价,保证选房分房的公平。
  十、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享有按本协议约定内容选房分房的权利;
  2、享有按成本价格取得住房的权利;
  3、享有取得房屋钥匙、产权证并可自由使用、依法转让的权利;
  4、享有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权利;
  5、享有知情权,可通过理事会查询项目进展;
  6、享有监督权,对发现的问题可向理事会、乙方乃至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7、享有按照约定自愿参加或退出的权利。
  甲方需承担如下义务:
  1、服从该协议的条款;
  2、服从理事会的决议;
  3、配合理事会、乙方及相关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的工作。
  4、履行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按理事会的决议赋予的应尽的其他义务。
  十一、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对于战争、自然灾害、社会动荡、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化和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可申请政府救济或补偿。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16:53
[m055] 天津个人合作建(购)房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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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iqiang4917 发布于2008-05-13 16:40:51
来源:转载  出处: 
浏览量:28
 本协议在下列当事人之间签定:
  甲方:           (身份证号: )
  电话:
  乙方:天津人大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丙方:
  联系人:
  电话:
  为了平抑房价,满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经过甲乙双方和有关单位的深入研究,一致同意,甲乙双方承诺认可并遵守此协议,承担相应的权利、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签定本协议。
  一、个人合作建房定义
  个人合作建房、合作购房是指有同类购房需求者联合起来,委托专业机构或公司去定制或订购自己所需要的价位、户型、地点的住房。
  二、项目基本情况
  1、拟开发中型社区,户数500户到1000户。首个项目未能解决的参加者、报名者,自动转入下一个项目并开始排序。若开发地块较大,合作建房者定制其中自己需要的部分楼盘。按照谁出资谁受益的公平原则,剩余部分归出资开发者。
  2、根据群众意愿,开发地点初步选择在南开区、河东区、河北区一带,在考虑地价房价的同时兼顾交通和和环境因素。户型为80-90平方米的二室和40-60平方米的一室,具体面积依据规划和集资情况决定,房型紧凑、经济、宜居。路、水、电、气、热、绿化、公共活动场地及社区服务设施配套齐全。按照绿色建筑要求建设,保证建设质量。统一进行无害化简装修,也可根据甲方意愿提供毛坯房,由甲方自行装修。
  3、合作建房的房屋以成本价分配给合作建房者。严格控制建设成本,争取将成本价控制在市场价的70 %左右,预计成本价格每平方米4000余元。项目建设完成后由专业机构进行决算、审计,并经合作建房理事会审核同意,确定最终成本价格。
  4、规划时争取留出居委会用房、物业用房,入住后选举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公司实行物业管理。如有地下车库、停车场、临街商铺,可以出售或出租,出售收入冲抵项目开发成本;未售出的和出租的,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其租金用于物业开支及业主福利,具体管理由业主委员会民主决定并进行监督,物业公司经办。
  5、若有地点、价位比较合适的拟建、在建楼盘或建成楼盘,甲方及其代理机构也可积极参与,通过购买项目、公司的方式接手半成品或成品楼盘,力争使购房价格优惠5%-15%,购得房屋优先满足合作购房者分配。合作购房只需提取房款2%的管理费给乙方,用作相关开支。
  三、出资方式及优惠
  1、签定本协议后,每户按照支付能力和方案规定先交全额或部分建房款作为启动资金,在指定银行建立个人储蓄帐户,按通知时间统一打入在( )银行开设的合作建房专用帐户,有银行开具收款凭证作为分房依据。具体经办地点为( )银行( )营业所,地址: 电话: 联系人: 。
  2、预计房屋成本价二室40万元、一室25万元,启动资金的底线为二室15万元、一室10万元,欠缴部分应在房屋销售许可证下发之后3个月内付清,并加付自购得土地之日起至交清全部房款之日年息10%的融资费用。4个月内仍未交清的,视为退出,分房资格不予保证。提倡和鼓励缴纳全款、多缴款,缴款越多越省钱。若需贷款,可向银行或公积金管理机构申请。
  3、若启动资金与开发需要出现缺口时,二室缴款25万元及以上、一室缴款15万元及以上的合作人享有优先参与合作建房的权利,可保证房号,部分缴款比例最低的合作人可能需要等待下一次机会。
  4、甲方自愿选择( )区一带的( )室房屋1套,缴纳( )万元启动资金,为预计房款的 %。
  5、“预计房屋成本”为参考价,最终成本以经过审计和合作建房代表认可的项目决算为准,可能会略有浮动,多退少补。
  6、未参加合作建房者不能享受优惠,需按市场价购买。
  四、项目操作模式
  1、发起人、合作人代表、投资公司、开发公司共同研究、确定、筹备和落实个人合作建房协议签订之前的有关事宜。合作人达到500人后,成立理事会,由其代表甲方行使合作建房的相关权利。
  2、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具体运作,接待联系合作人,选择具有开发资质的房地产公司具体操作房地产开发业务,组织分房,和处理其他相关事宜。甲方委托乙方与开发企业一起选择设计单位进行设计,选择建筑单位进行施工,并对开发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承办项目的开发企业、设计单位、建筑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良好的信誉、承办的能力和参与的热情,由乙方和合作建房理事会共同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做出选择。
  3、本项目所有程序依法进行,确保甲方交清全款后可以依法取得房屋产权证,并可以自由转让。
  4、提取项目总投资额的3%给乙方,作为项目管理费;提取项目总投资额的3%给具体操作房地产开发业务的房地产企业,作为建设管理费。合作建(购)房项目启动时从启动资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管理费,支付余款时同时提取规定比例的管理费。乙方及承办项目的房地产企业筹集并垫支部分前期活动经费,项目成功后,列入成本核销。万一暂时不能成功,损失由上述二公司承担,确保归还甲方本金。
  5、发起人、理事会、合作人代表在发起过程中产生的劳务、联络等相关费用由投资公司从管理费中予以报销。
  五、资金监管
  1、合作建(购)房资金专款专用,用于合作建(购)房。在乙方及理事会的监督下,按照购地、开发的实际需要,合作建房资金分期及时打入选定的开发商帐户。合作建房所需资金若有小额缺口,可由开发商垫付或通过融资渠道解决,参照行情支付融资利息。
  2、乙方与合作建房理事会一起对资金运行的安全负责,严格控制资金使用,接受所有参与者、政府、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3、为确保资金安全,购地、建设等大笔资金使用必须由合作建房理事会成员全体同意并签字(盖章),才可支付。其他合作建房资金使用须由理事会事前或事后进行审核,并接受审计单位的审计。
  4、资金使用情况要向所有参与甲方公开,接受其监督,项目启动后每月将资金使用情况做出报表报送理事会成员,每3个月将资金事业情况做出报表报送合作人代表,并以适当的方式接受所有合作人的查询。参与者若发现有确凿证据表明资金使用中存在问题,有权向投资公司、银行反映或提出质询,也可以向政府监管部门反映或提起法律诉讼。
  5、建设基本完成时,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项目进行审计,审计费用列入项目成本。
  六、合作建房理事会
  1、综合威望、能力和社会影响等因素,经过合作建房者民主协商、民主推选,产生“家园”项目合作建房理事会,其组成人员共5人。
  2、合作建房理事会按照本方案授权认真履行职责,审查、监督建房资金流向和建房、分房过程,接受所有合作建(购)房者的监督。重要事项应由由理事会表决决定,重大问题提交合作建房代表会议或全体大会表决决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但少数人有保留意见的权利和按照规定程序选择退出的权利。
  3、合作建房理事长及理事会成员不领取工资,为工作发生的交通、通讯、差旅费用可列入成本核销。项目成功后,可根据贡献大小,酌情给予一定奖励。
  4、若投资公司、合作建房理事会或其成员不能尽职尽责,经半数以上合作人同意,可以更换项目管理公司,也可以罢免或撤换合作建房理事会成员。
  5、合作建房代表协助理事会开展工作,沟通信息,开展宣传,发挥参谋助手作用,并监督理事会及其成员的工作。
  七、风险控制和退出机制
  1、控制各种风险,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和社会稳定。自觉申请和接受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咨询。聘请专业律师、会计和监理单位对项目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2、保持与所有合作人的良好沟通,参加者中的相关专业人士发挥专业知识进行监督,买地、购房等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合作人通报,并征求其意见。
  3、保障甲方的合法权利,按照约定,自愿参加或者退出,不得有任何强迫行为。若对地点、价位不满意,在后参加者缴纳启动资金以后,退出者可提出已缴资金,同时放弃分房排序和分房权利,或者在拿到房产证之后通过市场方式转让。
  八、建设周期
  自合作建(购)房项目拿到土地之日起,预计合作建(购)房运作周期约需1年半到2年。缴款半年仍未拿到合适的开发土地,合作者有权全额收回所投资金,利息补充发起费用,由理事会支配;未提走的资金开始计算活期存款利息,直到拿到地块或提走为止。若已购置地块开始建设,参加者不得随意要求退款,但可按照前述第七条第3款退出机制退出。建设周期不得超过2年,超过2年后投资者已缴资金将按人民银行规定当期活期存款利率自动计息。
  九、分房
  1、按交款时间和报名顺序拿号选房分房。
  2、为避免炒房投机行为,每户仅限一套。
  3、参照商品房标准,不同楼层、朝向和位置的房屋确定一定差价,保证选房分房的公平。
  十、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享有按本协议约定内容选房分房的权利;
  2、享有按成本价格取得住房的权利;
  3、享有取得房屋钥匙、产权证并可自由使用、依法转让的权利;
  4、享有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理事的权利;
  5、享有知情权,可通过理事会查询项目进展;
  6、享有监督权,对发现的问题可向理事会、乙方乃至监管部门进行反映;
  7、享有按照约定自愿参加或退出的权利。
  甲方需承担如下义务:
  1、服从该协议的条款;
  2、服从理事会的决议;
  3、配合理事会、乙方及相关建设单位、管理部门的工作。
  4、履行按本协议约定的内容,按理事会的决议赋予的应尽的其他义务。
  十一、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按照法律规定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2、对于战争、自然灾害、社会动荡、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造成的变化和损失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但可申请政府救济或补偿。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2007年 月 日                2007年 月 日

作者: ℡銳闏児塒﹌    时间: 2008-10-8 16:54
刷了好长的屏`
作者: 马路甲    时间: 2008-10-8 16:54
天呀,,真的火了,,,,,,,,
作者: xionglijun    时间: 2008-10-8 16:54
哎 都说了是司马昭之心了,搞不懂为何还有那么多人前扑后继,真是佩服啊!!!白手起家不在是神话了!!!

楼主又是个不畏强权的主,佩服你有这样的精神!!

伟大的马路甲,你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不是一个人、、、在这一刻3木(木木木)与你灵魂附体!你们继承了南京最牛交警的光荣传统,挺住、挺住、挺住、挺住,伟大的党国人民支持你、、、、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16:55
大家有没有发现与我们邵武版的区别:该监管的,投资者该享有的权利都大为缩小了,,我疑问时,,而发起者则[m022] 。。。。且美名其曰邵武特色,,

所以     我怕怕呀[m028][m028]
作者: 茉莉花香    时间: 2008-10-8 16:55
眼累,飘过.............
合作不合作是个人行为,参加合作者私下讨论,俺不参加不再参与讨论中,一年前的在线海论已经论得够多了..
作者: 好多人啊    时间: 2008-10-8 16:59
楼主 研究的很透啊貌似 请问你是老师还是 律师 佩服佩服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17:05
[m054] 你们不能将自己当共产党,又发起,又自己搞,又自己监督,,,
[m055] 三权不分立,,你们再有公益心,,别人也很难相信你们
作者: 三剑客    时间: 2008-10-8 17:09
天哪!!病得不轻哦! 我还不明白是什么事呢,看这位仁兄是火大了哦,为了什么事?谁能说一下吗?简单点就好!!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17:18
警告:再无理取闹,血口喷人。删贴或封号!
作者: 默默向前游    时间: 2008-10-8 18:11
无语,个人认为,做任何事都有风险,包括投资有风险。楼主,既然人家愿意去参与,你就别在担心了,只希望这事能圆满。
作者: 合作建房发起人    时间: 2008-10-8 18:23
谢谢各位托的炒作和配合,项目成功了,各参与人一定不会忘了大家的功劳,到时候论功行赏!
个别托就不必参加这个项目了,万一理事会/董事会不知道你是托,表决通过认为你是蛮不讲理,恶意阻挠项目进程,把你开除了,还要扣留2W元。岂不是误伤了卧底啊!
作者: 合作建房发起人    时间: 2008-10-8 18:24
谢谢各位托的炒作和配合,项目成功了,各参与人一定不会忘了大家的功劳,到时候论功行赏!
个别托就不必参加这个项目了,万一理事会/董事会不知道你是托,表决通过认为你是蛮不讲理,恶意阻挠项目进程,把你开除了,还要扣留2W元。岂不是误伤了卧底啊!
作者: 天籁之音    时间: 2008-10-8 18:54
此地无银300两[m049] [m049]
作者: 花草    时间: 2008-10-8 19:01
白狐在现
作者: 一根葱    时间: 2008-10-8 19:11
麻烦木木木引用我的话引用全文,别拆开来,可见你的用心!!
作者: suling666    时间: 2008-10-8 19:26
要允许别人发表不同见解嘛
作者: 伤心无边    时间: 2008-10-8 20:16
周瑜和黄盖的事!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20:59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17:18 发表
警告:再无理取闹,血口喷人。删贴或封号!


[m059] 实在是好怕怕哟!!!!!
[m075] 你是版主吗????[m075] 在线强调:子栏目『邵武房产息信』 拒绝以盈利为目的中介!,是不是版主写的[m075] “合作建房”作为贴子是否目的在盈利,,请回答
作者: 木木木    时间: 2008-10-8 21:10
[m041] 没意思,房地产商要高兴了。。。。。这项目是好的,只要有好的组织者,好的条例  www.17jfz.com (中国合作建房网)大家还是放心参加的,祝这项目成功,,房子质量OK,,,不说了[m069] [m069] [m069] 跑路
作者: 々逍遥侠々    时间: 2008-10-8 22:17
丫的,我发个帖,就被转到什么房产信息网了,我那又不是什么卖房子买房子或什么合作建房,凭什么?
还要我联系,联系个毛,论坛还容不得不同声音啊,我又没攻击谁!
借3木的帖子再发一便我的帖子!

今天上午偶遇“马路甲”,聊了会,也听了他对合作建房的一些看法。。。今天中午上网又看到他发的帖子。

我也想说几句:首先,对于合作建房,我也有些怀疑,虽然我没参加,但我个人认为合作建房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情,原因很早就说过很多了。。。主要就是拍地,建筑监督,完工后分房以及维护等方面。。。至于利和弊,个人有个人的看法,只要大家人清楚一点,每个人必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就行。对于普通参与者,如果你成功了,可能买到了又好又便宜的房子,如果你失败了,可能浪费时间金钱甚至上当。

其次,对于合作建房帖,对事不对人。个人感觉,既然论坛分了各个版块,还是把帖子分版块放的好,房产/合作建房等方面的信息就放房产版好了(就如交友信息就放交友版块里一样)。前一段一直放在百姓讨论里,说白了真有点被强奸眼球的感觉。信息归类才是分版块的目的。需要合作建房信息的人,自然会去房产版块看了。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19
原帖由 々逍遥侠々 于 2008-10-8 22:17 发表
丫的,我发个帖,就被转到什么房产信息网了,我那又不是什么卖房子买房子或什么合作建房,凭什么?
还要我联系,联系个毛,论坛还容不得不同声音啊,我又没攻击谁!
借3木的帖子再发一便我的帖子!

今天上午偶遇 ...

大多数情况都是你自己在强奸自己呢?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21
一会东一会西啊,真正意义上的无理取闹,无聊不?
谢谢炒作
作者: 铁城唱晚    时间: 2008-10-8 22:25
请允许更多的声音吧!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26
要维护一部分人利益,必然触及另一部分人利益,但我们的项目不针对第三方,只是解决自己的困境而已。
现在已经有近900人报名参加,谢谢大家的信任与支持,我们一定本着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到合法、合规、合程序,确保大家资金安全、确保工程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努力把好事做好,把实惠带给大家!
作者: 々逍遥侠々    时间: 2008-10-8 22:27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19 发表

大多数情况都是你自己在强奸自己呢?


请你说话文明点,我发的帖子可有攻击谁?我没有恶意中伤你们合作建房吧,没有凭空没根据的说你们骗钱之类的事情吧。
我只是就事论事,说出自己对合作建房的态度。我是不看好合作建房,我认为合作建房就是组织者拿普通参与者的钱,成就自己的事业(当然,可能普通参与者也会收益,这点我不否认),这难道不是事实?我难道不赞同就不可以说出来?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29
上次有“白狐”先生捧场,我们拿了300W到武夷山投标;这次谢谢几位的炒作,我们承天时、地利、人和之势,争取办成!
作者: 々逍遥侠々    时间: 2008-10-8 22:29
鼠标出来说句话,不赞同或不看好合作建房可不可以提?我发的有关关于合作建房的帖子,可以翻出来让所有人查看,没有任何恶意攻击或没事实根据的攻击合作建房吧,
作者: 铁城唱晚    时间: 2008-10-8 22:30
亲兄弟明算账。
涉及到金钱以及利益的东西,久了都不好说的!
项目的出发点是好的,目标是美妙的,但是操作起来确是是相当的繁琐复杂的。
就比如:基建项目承包给谁?(里面的潜规则大家都知道吧?)材料哪买?户型怎么定……
哎,累!!!
加油吧,也许你们就是奇迹的创造者!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34
原帖由 々逍遥侠々 于 2008-10-8 22:27 发表


请你说话文明点,我发的帖子可有攻击谁?我没有恶意中伤你们合作建房吧,没有凭空没根据的说你们骗钱之类的事情吧。
我只是就事论事,说出自己对合作建房的态度。我是不看好合作建房,我认为合作建房就是组织者 ...

我说的是事实啊,一直以来我只有一个主帖子在,最近才发了一个意见征询贴,大多数帖子都是几位朋友自己炒作的,那不是自己强奸自己吗,只是引用你们的“强奸”而已了!
作者: 々逍遥侠々    时间: 2008-10-8 22:35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29 发表
上次有“白狐”先生捧场,我们拿了300W到武夷山投标;这次谢谢几位的炒作,我们承天时、地利、人和之势,争取办成!


办成不办成说白了于我无关,我既不靠合作建房解决自己住房问题,你们合作建房也不缺我的参与。我抄作,搞笑,有必要吗?
我就奇怪了,我只是对合作建房提出自己的异议和看法,这就被转帖。
作者: 々逍遥侠々    时间: 2008-10-8 22:37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34 发表

我说的是事实啊,一直以来我只有一个主帖子在,最近才发了一个意见征询贴,大多数帖子都是几位朋友自己炒作的,那不是自己强奸自己吗,只是引用你们的“强奸”而已了!


呵呵,我强奸我自己?我好象一共就今天中午发过那一个关于合作建房看法的帖子吧,其他的是我发的吗?回帖难道不行?
还有,我根本和什么3木,白狐现实中不认识。网络上也只局限于论坛。谈不上什么朋友。
作者: 张氏锁行    时间: 2008-10-8 22:39
我想说的是很多地方早就搞过了合作建房,但是有一例是成功的么?[m075]
     我本来还不相信,但是你们可以去网络里查下有没有成功的,大多都是血本无归![m073]
    合作建房是好事,[m075] 大家还是把眼睛都插亮点[m041]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39
原帖由 铁城唱晚 于 2008-10-8 22:30 发表
亲兄弟明算账。
涉及到金钱以及利益的东西,久了都不好说的!
项目的出发点是好的,目标是美妙的,但是操作起来确是是相当的繁琐复杂的。
就比如:基建项目承包给谁?(里面的潜规则大家都知道吧?)材料哪买?户 ...

大家选出各片区的理事(公司成立后—董事)加监事会及个别合作代表一起监管,公开招投标。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41
帖子转过去是尊重大家的意愿
作者: 々逍遥侠々    时间: 2008-10-8 22:44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41 发表
帖子转过去是尊重大家的意愿


那能不能请问下,你发的有关合作建房的帖子,你自己说的要先讨论几天再转到房地产版块(而且确实被讨论了好几天),我们发的帖子,才几个小时,就被转过去了,这个时间标准到底是什么?还有,这个所谓的大家的意愿中的“大家”是真的大家还是某些特定的人!
难道也学美国搞什么双重标准?

[ 本帖最后由 々逍遥侠々 于 2008-10-8 22:51 编辑 ]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2:51
原帖由 totty_pal 于 2008-10-8 22:39 发表
我想说的是很多地方早就搞过了合作建房,但是有一例是成功的么?[m075]
     我本来还不相信,但是你们可以去网络里查下有没有成功的,大多都是血本无归![m073]
    合作建房是好事,[m075] 大家还是把眼睛都插亮点[m ...

不成功我们不损失大家一分钱,这个也许其他地方做不到,上次地价过高,我们很负责任的放弃了,大家没损失一分钱,可以去打听一下。很多上次参加合作的都认为做的好,可行性非常大,特别是现在,包括光泽建委的领导都有参加,上次参加合作的有些这次直接进到发起人团队牵头发动。900人都犯傻啊?
作者: 铁城唱晚    时间: 2008-10-8 22:55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51 发表

不成功我们不损失大家一分钱,这个也许其他地方做不到,上次地价过高,我们很负责任的放弃了,大家没损失一分钱,可以去打听一下。很多上次参加合作的都认为做的好,可行性非常大,特别是现在,包括光泽建委的领导 ...

浙江不就成功了一例?
弱弱的说一句:传销,N万人一起犯傻呢。。。。
作者: huonubi    时间: 2008-10-8 23:01
接楼上:股票,几亿人全部犯傻呢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8 23:01
其实只要资金到位,地价适合就成功了,有那么复杂,其他都是小问题。现在是个好时机。有顾虑的、私心太重的,没大局观念请别参加!
要提问题的,请把50条协议内容看清楚,理解好再发问!
非常感谢大家的关注或参与或支持或中肯意见或反对声音。
作者: 合作建房发起人    时间: 2008-10-8 23:11
有不同想法和理解很正常。但我们前进的方向不会变,美国能上月球,中国人也能上。
IBM公司警言:停止空谈,立即行动!如果大家认为目前的高房价是合理的,是你能承受的,有很多选择二手房或商品房!
不再回复本类帖子。
作者: saiguodon    时间: 2008-10-8 23:35
看热闹,你们老在我们版面交火是不是那个房产版人气不足?
作者: 马路甲    时间: 2008-10-9 10:17
我是谁,在这个论坛里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我反对就是被合作建房搞的乌烟瘴气的论坛,,,,,,
你乱使用手中权利,看看你还能删我贴,移我贴不,群众的声音是很厉害的!!
作者: 心的旅途    时间: 2008-10-9 10:47
原帖由 马路甲 于 2008-10-9 10:17 发表
我是谁,在这个论坛里其实很多人都知道,我反对就是被合作建房搞的乌烟瘴气的论坛,,,,,,
你乱使用手中权利,看看你还能删我贴,移我贴不,群众的声音是很厉害的!!


事情的起因是PUILIP移了帖子到房产版来。你们群起而攻之,PHILIP只好辞去版主不做。还没达到你想要的效果吗??还在这说风凉话。得饶人处且饶人。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还想怎么样???
他搞了合作建房,难道是犯了罪?这么可恨??
你实在不解恨干脆我替他和你生活中单打独斗吧。我手机号15059963520有这意向就联系。你意下如何???口水战不无聊吗???

[ 本帖最后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0:56 编辑 ]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9 12:02
原帖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0:47 发表


事情的起因是PUILIP移了帖子到房产版来。你们群起而攻之,PHILIP只好辞去版主不做。还没达到你想要的效果吗??还在这说风凉话。得饶人处且饶人。杀人不过头点地。你还想怎么样???
他搞了合作建房,难道是犯 ...

呵呵,谢谢支持。大家要团结一致,不要做亲者痛,仇者快的事情!
好事做好了,大家都没话说。事业不是做给人看的,多几个托炒作一下也是好的!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9 12:28
当然也没什么仇者,我们做自己的事,不针对任何第三方。就是走路还有遇上疯子的时候,对吧!?
作者: PHILIP    时间: 2008-10-9 13:46
诚心想参加的,欢迎电话联系,当面沟通!
作者: KELE0566    时间: 2008-10-9 13:46
你实在不解恨干脆我替他和你生活中单打独斗吧。我手机号15059963520有这意向就联系。你意下如何???口水战不无聊吗???

[ 本帖最后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0:56 编辑 ]
请注意言辞哦,
作者: KELE0566    时间: 2008-10-9 13:48
合作建房是民生问题,大家团结在一起做有利百姓的事情,具体内容我不清楚,但是我希望以后讨论只限本版!
作者: 心的旅途    时间: 2008-10-9 15:06
原帖由 KELE0566 于 2008-10-9 13:46 发表
你实在不解恨干脆我替他和你生活中单打独斗吧。我手机号15059963520有这意向就联系。你意下如何???口水战不无聊吗???

[ 本帖最后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0:56 编辑 ]
请注意言辞哦,

版主你要看一下前因后果再下结论好不????

[ 本帖最后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5:14 编辑 ]
作者: 马路甲    时间: 2008-10-9 15:52
要打架呀,你以为我16岁,可以带家伙么.....老子突突了你!!!
作者: 心的旅途    时间: 2008-10-9 16:24
[quote]原帖由 马路甲 于 2008-10-9 15:52 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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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打架呀,你以为我16岁,可以带家伙么.....老子突突了你!!! [/quote
老子都从你嘴里出来了。我还真不会骂人。你自便吧

[ 本帖最后由 心的旅途 于 2008-10-9 16:37 编辑 ]
作者: 张氏锁行    时间: 2008-10-9 21:20
搞的那么激烈干什么?[m075] 动不动就突突了谁![m065]
   那样子有意思么?
    现在都不是小孩子,说话注意点分寸[m075]
作者: 一根葱    时间: 2008-10-9 22:01
原帖由 马路甲 于 2008-10-9 15:52 发表
要打架呀,你以为我16岁,可以带家伙么.....老子突突了你!!!


朋友,这话说的不合适!
作者: liaopingjian    时间: 2008-10-17 12:04
原帖由 PHILIP 于 2008-10-8 22:29 发表
上次有“白狐”先生捧场,我们拿了300W到武夷山投标;这次谢谢几位的炒作,我们承天时、地利、人和之势,争取办成!


!!!到武夷山……!!难道还要搬家住到武夷山去?风景区啊?
作者: 铁马过溪    时间: 2008-10-19 16:34
这么热闹的地方今天才发现,迟到了,各位不好意思啊!
     “要让它灭忘,必先让其疯狂”上帝说的!
作者: 不吃鱼    时间: 2009-5-3 11:45
合作建房,为什么不能作为主帖?什么能做主贴,或者需要主帖吗?楼主给个理先.
作者: maku    时间: 2009-5-4 19:07
急了吧?ZL就是个房地产的托,狗一样的乱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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