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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临时交通管制期间车辆放行的补充通告
按照临时交通管制要求,现将车辆放行的有关规定补充如下:
一是在交通管制过程中,对涉及生活(如超市运送米面、加工厂生产等)丶医疗丶卫生保洁丶农业生产(如运送饲料丶饲料原料、化肥等)丶农副产品配送(如运生猪丶青菜)丶应急救援丶执行公务(进行防疫宣传)等车辆,经核实后应立即放行。执行过程中,遇到去载货的空车要认真核实后予以放行。
二是在交通管制过程中,遇到市民需要乘坐高铁的车辆,凭本人身份证、驾驶证和当天高铁动车票,并在名仕豪庭疫情检查卡点登记车牌信息,经核实后可放行,并凭登记信息给予回城。到水北火车站乘坐火车的市民,尽量不要开车,市民凭当天火车票给予放行,送行车辆原路返回。
三是邵武市立医院作为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治疗定点医院,医院全员上岗,为方便邵武市立医院职工上下班,请各路口凭医院职工胸卡或手机电子版胸卡作为车辆通行证明给予放行。人民医院及各社区医院参照市立医院执行。
四是全市接送危重病人、乡镇病人进城做透析等,经现场核实后给予放行。
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0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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