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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监管工作的通告
为全力维护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当前疫情防 控的形势,按照《邵武市应对新型肺炎疫情应急预案》(第五版)要 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餐饮场所要按接待能力的50%实行限流,餐饮场所每个包房 (每桌 )不超过 10人(间隔一米以上)就餐,使用公勺公筷,不安排非 同行顾客同桌就餐。严格控制酒店、餐馆营业时间(22点后暂停营 业),取消非必要宴席(喜事延办、丧事简办)。
二、餐饮、药品等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各自经营场所的通风、 换气、消毒、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佩戴口罩、设置“一米 线”等疫情防控工作,每日两次以上消毒。所有从业人员上岗时必须佩 戴防护口罩,做好早晚两次体温检测。督促进入公共场所人员须佩戴 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扫码等防控要求方可进入。
三、药品经营场所在进店体温测量、三码联查时,发现存在发热、 咳嗽等疑似症状和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以及健康码显示红码、黄码的 人员不得进店并立即采用电话等通讯形式报告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四、各市场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绝不允许 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严禁哄抬物价、囤积居奇,推动价格过高过快 上涨,严禁销售假冒伪劣、以次充好、质次价高等商品,对借疫情哄 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制售假冒伪劣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严 从重从快查处,确保市场供应和秩序平稳有序,价格投诉电话:12315。
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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