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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的通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喜迎二十大、办好省运会、争创文明城、展示新形象”工作要求,进一步推动邵武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邵武市公安局决定开展中心城区交通秩序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2年5月10日-2022年12月31日
二、整治路段
全市主次干道,兼顾背街小巷,确定八一路、熙春路、五一九路、华光路、李纲路、张三丰大道为交通严管街。
三、整治内容
1、从严整治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载人、不按道行驶、加装遮阳伞、逆向行驶、不戴头盔、乱停放、随意掉头等交通违法行为。对闯红灯一律予以曝光,对查获的无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一律予以暂扣。
2、从严整治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为,除依法处罚外,一律予以曝光。
3、从严整治行人闯红灯、翻越护栏、不走人行道、乱穿马路等显性交通违法行为。
4、从严整治“炸街”、“飙车”行为,一律顶格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重点整治张三丰大道机动车、电动车不按道行驶,对不按照地面标识及路边标志牌指示分道行驶的违法行为予以严处。
6、对上述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予以抄告,对属于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干部、教职工、学生交通违法违规的,抄告其所在单位、文明办、机关工委、教育局;对不属于文明单位和文明校园的人员交通违法违规的,通报其所在村(居)委会加强教育、管理。
请所有机动车、电动车驾驶人互相告知,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行车,抵制交通陋习。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邵武市公安局 2022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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