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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八年 难逃法网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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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2-5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撞人后,逃跑了八年
最后终究难逃法律的制裁。
近日,邵武市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
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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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理情况
       2023年3月2日,邵武市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汤某某涉嫌交通肇事罪起诉至邵武市人民法院。法院经审查认为,被告人汤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致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且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汤某某交通肇事后逃逸,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但其自愿认罪认罚,且具坦白,已支付邵武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代为垫付的被害人医疗费、丧葬费及公益捐赠等情节,可以酌情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因此法院以被告人汤某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本案汤某某在肇事后,发现被害人受伤,未履行救助义务,仍离开现场,最后被害人经路人发现后送医不治身亡,经事故责任认定,汤某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三条之规定,张某某在肇事后致一人死亡,且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已构成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
来源:邵武市法院

发表于 2023-12-5 20:48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表于 2023-12-5 21:57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2-5 21:57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纵容!
发表于 2023-12-5 21:58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判处!
发表于 2023-12-5 21:58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得假释!
发表于 2023-12-5 22:55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才判三年。
发表于 2023-12-5 23:30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名氏?那就是流浪者了?
发表于 2023-12-5 23:41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又没有自首情节,只是个认罪认罚,就减了这么多年?
发表于 2023-12-6 00:06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妈耶,买卖枪支
发表于 2023-12-6 07:21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买卖枪支。。。
发表于 2023-12-6 08:26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逃逸而造成人死亡不是相当于谋杀?
发表于 2023-12-6 08:43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2-6 08:52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12-6 09:37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竟然买卖枪支,这不得判个死刑
发表于 2023-12-6 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叫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发表于 2023-12-6 13:17 来自m.swzx.com | 显示全部楼层
肇事逃逸支持严惩
发表于 2023-12-7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邵武男神 发表于 2023-12-5 23:41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又没有自首情节,只是个认罪认罚,就减了这么多年?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案参照的是这条。他这死亡是因为交通事故,马上有过路人报警到市立医院了,也没抢救过来,不逃逸也抢救不过来。如果因逃逸,没及时救治,致人死亡的才是七年以上。他也积极赔钱了,所以才按3-7的较轻算3年。他这还有买卖枪支,两罪并罚,估计也轻不了。

发表于 2023-12-7 09:41 | 显示全部楼层
        12号同学,最后面倒数第二行又出现了个张某,这个报道到底说的是汤某还是张某?
发表于 2023-12-7 10: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但其自愿认罪认罚,且具坦白,已支付邵武市道路交通事故??看不懂怎么这么判,第一,什么自愿认罪,逃了7年被抓,这叫自愿?如果没有被抓,那不就是一直不认罪?那是不是我可以这样理解,只要以后被抓了,我在坦白都可以算是认罪认罚?那所有这样都可以变成减轻刑罚的理由啊,第二,坦白?这道理跟第一点一样,以后不管什么罪案只要说了,都算坦白咯?第三点就更可笑,逃逸时候不支付,被抓才支付,这能算是主动?就是我欠政府的钱,欠了几年没给,当我被抓了,我支付欠款,就没什么事了,人都走了,事后补偿也算减轻刑罚条件?个人觉得判罚不合理,理由牵强!!!!!建议检方抗诉,纪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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