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夏以来,南方多地连降大雨,各地陆续进入主汛期。暴雨洪灾面前,个别网民却为了博关注、吸眼球、蹭流量,故意编造发布谣言信息,混淆视听、误导公众,严重扰乱了网络空间秩序,影响正常的防汛抗灾秩序。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请广大网友引以为戒,不要利用群众对灾情的关心,发布不实、不当言论博取流量。
蓄意歪曲事实、编造传播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处理。
请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自觉遵守和维护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和谐清朗的网络环境。
普法课堂
造谣、传谣应负的相关法律责任如下: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规定。
行政违法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来源:南平公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