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打通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重要出行工具,电动自行车给大家带来了便利,但也存在交通、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为了切实把好电动自行车安全关,针对我市流通领域销售的部分电动自行车存在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情况,9月5日,南平市市场监管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集中整治行动。共计出动执法人员451人,检查经营销售点222家,发现问题219个,现场查扣涉嫌违反标准车辆162辆,拟立案29起。
检查对象 全市范围内销售的电动自行车。
检查任务 电动自行车的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
现场检查要点
1、检查产品合格证整车简图与实物整车外观是否一致
检查车辆外观结构,核验是否与产品合格证上车辆简图一致,重点检查车辆是否加装后视镜、后座脚踏板。鞍座、电池盒等是否与合格证一致。
2、尺寸限值
电动自行车的尺寸限值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A、整车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毫米;车体宽度(除车把、原装脚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毫米;
B、鞍座长度小于或等于350毫米。
3、车辆重量限值
A、现场测量车身重量是否与合格证所标注的一致;
B、整车含电池在内重量不得超过55公斤。
4、核对车辆蓄电池
核对车辆蓄电池类型查验方法:
检查车辆配备的蓄电池,其铭牌标注的生产企业名称、类型(铅酸/锂电)、容量、型号等信息应与合格证上信息一致;检查是否落实“一车一电”。
蓄电池与电池组盒侧壁的最大间隙小于或等于30毫米,且不晃动。
来源:闽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