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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市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 奖补的通告
广大市民朋友: 为深化全市殡葬改革,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切实减轻群众丧葬负担,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自2025年5月1日起,我市正式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节地生态安葬奖补对象
户籍为邵武市籍、去世后实行火葬且在定点服务单位按节地生态葬式标准安葬的城乡居民。
二、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标准
(一)骨灰撒散、骨灰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1000元/例。
(二)实行草坪葬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800元/例;实行花坛葬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700元/例;实行树葬的,对逝者直系亲属或法定继承人给予一次性奖励600元/例。
三、节地生态安葬葬式葬法
我市节地生态安葬包括下列葬式葬法:
(一)骨灰撒散。在市殡仪馆、永宁、永福公墓指定的区域将骨灰撒散。
(二)骨灰深埋。不装盒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且不硬化、不留坟头、不立碑:在永宁公墓指定区域将骨灰不装盒(采用可降解材料打包)或使用可降解骨灰盒深埋(1.2m以上),将开挖后的墓穴自然回填、不做硬化,回填后不留坟头、不立碑,恢复自然原貌,公墓单位能根据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重复使用该区域。
(三)树葬。在永福公墓修建的树葬区进行骨灰安葬。
(四)草坪葬。在永福公墓的草坪葬区进行骨灰安葬。
(五)花坛葬。在永福公墓的花葬区域进行骨灰安葬。对开挖的墓穴自然回填、不硬化、不留坟头,恢复花卉种植地原貌。
四、奖补申请程序
在逝者骨灰安葬后60日内(以公墓安葬证的日期为准),由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逝者生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提出申请,填写《邵武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附件1),签订承诺书,并提供以下材料:
1.火化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逝者生前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3.与逝者关系证明,如户口簿、公证委托书、亲属关系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等;
4.公墓安葬证或公墓出具的葬式葬法证明(附件2);
5.申请人身份证明、银行账户。
乡镇(街道)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原因;符合条件的,每月15日前将审批表连同申请材料的复印件一并报至邵武市民政局审批。
市民政局在接到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对不符合条件的,将申报材料退回乡镇(街道);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将奖补资金发放到申请人提交的银行账户。
节地生态安葬奖补政策从2025年5月1日起执行。新政策试行2年,如上级民政和财政部门出台新的节地生态安葬奖补规定,市民政局和财政局将视情进行修订。
附件:1.邵武市节地生态安葬奖补申请表
2.邵武市节地生态安葬葬式葬法证明
邵武市民政局 邵武市财政局 2025年4月27日
附件1
附件2
— END —
来源:邵武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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