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年产2000吨医药级氨基葡萄糖盐酸盐项目。 2.建设地点:吴家塘金塘工业园区尚明路2号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3.建设内容:氨糖车间1座(甲类)、辅助车间1座、初期雨水池1座、预排池1座、甲类仓库1座、埋地罐区1座、消防水池1座、事故应急池1座(详见平面图)。 4.建设指标:建筑用地面积3822.53㎡,总建筑面积7680.86㎡,(详见附件2总平图) 二、土建施工单位报名资格条件 1.建筑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地基与基础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的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及以上,近三年公司资产负债率小于60%(以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为准)。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良好的社会信誉、业绩;近三年无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3.拟派现场管理项目部负责人要求具有5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并有类似完成医药类厂房工程业绩,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并有类似医药类厂房工程的完成业绩。 4.公司自2015年以来获得省级(含直辖市)以上优质工程奖1项及以上。 5.本项目必须为公司自营,所属项目部管理团队必须为公司的直属并提供三年以上的社保证明;所属施工队必须为公司直属施工队,其中至少30%人员须提供三年以上社保证明;所属桩基施工队必须为公司直属桩基施工队,其中至少40%人员须提供三年以上社保凭证。 6.施工全过程中不得出现转包和违法分包,若出现施工单位转包和违法分包的,招标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免除招标方合同上的责任,没收施工方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并处罚金20万元,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施工合同投标方承担。 9.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公示过的一律不得参与投标。 10.招标方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方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挂靠施工的,招标方可以立即终止合同,免除招标方合同上的责任,没收履约保证金,清退其出场,并处罚金20万元。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投标方加倍赔偿。 1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招标。 请提供公司相关资质资料和以上证明资料,并承诺确保真实有效。投标方不能完全达到以上条件的,可自行降低条件标准,并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标注说明。 三、土建施工报名计划事项 1.计划施工总工期 天。 2.工程造价按定额取费,预估工程造价_ _元。 3.承诺工程造价总额下浮_ _%。 4.承诺延误工期接受处罚额度,每天_ _万元,最高限额合同价 %。 5.承诺履约保证金 万元,履约保证期 天。 6.工程质量保证措施(①方案②承诺书)。 7.施工安全措施(①方案②承诺书)。 8.本项目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开工(按现场 台打桩机开始打桩 为准)。 9.本项目工程资金支付进度款按进度付款,基础完工后支付幢号总价15%款项,主体结构封顶再付30%,外墙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拆除并竣工验收后再支付30%款项,竣工备案和交接资料及审核结算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总价的95%,工程竣工价款结算保留5%的质量保证金,待质保期满后付清。 四、招标文件说明 1.由于时间紧迫,招标方目前只能提供项目的设计图纸作为竞标单位的投标标书参考条件,以上内容由投标方填写,所填写的数据内容最终写入中标者的合同内执行。 2.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经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资质审核合格后在2025年5月7日前打入招标方基本账户,否则投标无效。除中标人外,其余在开标确定中标人后无息退回。 户名: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兴业银行邵武支行 账号: 196010100100082084。 3.履约担保: (1)中标方公告后7天内且在签订合同前,中标方须以转账的形式向招标方指定账户提交中标合同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原投标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2)中标方不能按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方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4.合同签订后,施工单位须推荐不同品牌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供建设单位选择。施工单位承诺建设单位可指定3-5个品牌的主要材料和设备为施工使用。 5.投标资料请在2025年5月9日17:00前提交我司工程部傅海涛收,投标截止时间以快递单收件日或现场签收日期为准,错过时间视为自行放弃,回件地址:吴家塘金塘工业园区尚明路2号,福建华康药业有限公司,工程部:傅海涛(13626956512)。 6.定标方式:本工程采用“合理价、业绩、质量、工期等综合确定中标”。择优选定中标人,并择日公布评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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