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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炸街”|交警严查 近日,邵武市公安局接群众举报,反映市区道路频繁出现非法改装摩托车“飙车炸街”违法行为,存在严重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接到线索后,市局交通管理大队立即行动,组织警力对群众举报路段开展分析研判,同步加强路面巡逻蹲守和轨迹跟踪。
经持续追踪,7月15日上午,民警发现此前被多次举报的非法改装摩托车在路面出现。指挥中心立即启动布控堵截预案截,成功在城郊廖家排隧道将无证驾驶人员杨某及其非法改装摩托车查获。
经查,杨某不仅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其驾驶的摩托车还存在擅自改装排气管、改变车身结构等违法行为。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采取扣留机动车的行政强制措施,对其无证驾驶及非法改装车辆的违法行为处以800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将车辆恢复原状。
什么是“飙车炸街” “飙车炸街”是指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以炫技、竞速等为目的,在道路上超速行驶、追逐竞驶、频繁穿插变道、闯红灯、伪造变造遮挡号牌、猛踩油门制造轰鸣噪声等严重危害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干扰市民生活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再次强调!! “飙车炸街”的三大危害 危害公众安全
改装车非法改装外观、动力及制动系统,远超原车设计负荷,导致安全隐患剧增,交通事故风险大增。
噪声扰民严重
改装车马达轰鸣声高达100分贝,远超舒适音量,不仅损害驾驶员听力,更对老人、儿童听力造成损伤,甚至影响儿童神经系统发育。
扰乱社会秩序
非法改装飙车违反法律法规,扰乱交通秩序,妨碍公众正常出行与生活,破坏社会公共秩序,威胁社会稳定与安全。
“飙车炸街”类违法犯罪行为的认定和法律依据 相关法律法规作出了明确规定
01、《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发生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更换车身或者车架、改变使用性质等情况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十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02、《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规定,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03、《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规定,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邵武公安提醒 马路不是竞技场, 拒绝噪音、拒绝非法改装, 邵武公安将持续严厉打击 “飙车炸街”、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 全力营造安全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也请广大驾驶人 切莫为了一时“帅”, 在生命危险边缘“试探”!
来源:邵武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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