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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严格旅游市场主体资格监管,检查景区、火车站、汽车站等周边经营户322户次,取缔5户无照经营户,劝退3户不合格经营户。二是严厉打击涉旅违法广告,以旅行社、旅游商品经营单位为重点,严查虚假承诺、虚假宣传等误导、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三是加强旅游商品质量和服务监管,严厉打击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三无”商品的违法行为,下架不合格商品58件。四是畅通旅游消费投诉举报网络,无缝对接市110联动平台,确保旅游景区消费投诉第一时间受理、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办结,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五一期间收到投诉3起,全部予以协调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