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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武检测站关于尾气检测的通知 根据南环办(2016)62号的文件《关于在有车排气实施简易工况法检测的通告》通告,本检测站将于8月22日开始,对所有机动车实施尾气工况法检测。现将来检机动车在尾气检测要注意的方面通知如下: 1. 来检车辆请带齐车辆的行驶证与车辆登记证书,有许多资料信息需要从中查询,否则将无法进行报检。 2. 来检的车辆车主或经办人请仔细阅读《尾气检测需知》,并签订尾气检测协议,方可检测 1.车主或其委托经办人保证所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资料的真实性,同意检测及其它服务按此委托协议书进行,并支付物价局规定的相关费用和提供必要的合作。 | 2.邵武市宏祥服务有限公司依照国家标准检测,操作过程中,如因被检车辆潜在的质量隐患、关联配置或者其他隐蔽成因,导致车辆毁损、故障或者相关配置不适启动等,本公司不承担责任。 | |
3. 尾气检测的收费执行物价局定价收费,按照先缴费,后检车的顺序进行。如果经过检测后,车辆的检测结果不合格,请去有能力的修理厂修理后再来检测(二次检测需重新缴费)。经修理后的车辆再次检测需凭修理厂开具的修理证明才能进行检测。 邵武市宏祥服务有限公司 2016/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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