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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有关规定,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安排部署,现就我市开展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 二、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对遇行人正在通行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行为,交警将依法处以罚款100元,记3分的处罚,造成交通事故的,罚款200元,记3分。 自即日起,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遇行人行经斑马线鸣笛催促抢行的、遇行人队伍行经斑马线强行穿插造成行人行进中断的、同方向有二个以上车道已经有机动车停车避让行人,其他机动车仍强行通过的、灯控路口机动车不避让遵守通行规定的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对机动车通过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控制的灯控交叉路口转弯未避让行人等交通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三、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对部分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行人不遵守交通信号的交通违法行为,在电视台、微信、微博等媒体公开曝光。 四、对拒绝、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者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正常工作秩序的,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二〇一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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