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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
(第4号)
为了密切配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市场交易的监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国家林草局《关于加强野生动物市场监管 积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加强对市场及餐饮业的野生动物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确保防控工作落实到位。
二、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暂停各类活禽交易和宰杀行为。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禁止在电商平台、订餐平台等内发布任何涉及野生动物交易信息和广告,严厉查处发布涉及野生动物的违法广告行为。
四、各县市区局要从收到通知之日起,对电商平台、订餐平台及可能开展野生动物餐饮交易的餐厅、饭店进行再排查,特别是在旅游区、农家乐等,做到禁止野生动物上市场、上餐桌,发现情况要及时立案查处。
五、要强化野生动物市场监管,在此次再排查结束后,各县市区局要将野生动物市场监管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开展,不定时进行监督抽查,避免反弹,确保履职到位、监管到位。
特此通告。
南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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