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疫情防控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城郊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定于2020年2月18日(本周二)在全镇开展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公共环境卫生消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8日14:30至17:00,将使用雾化机械设备对城郊镇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公共场所和公共设施实施喷洒消杀。 二、本次消杀使用低浓度含氯消毒液。 三、为确保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请大家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喷洒消杀时段临街住户、商铺请提前关闭门窗,广大群众避免进行户外活动。 (二)请勿在公共场所及门店前堆放物品,不要在露天阳台晾晒衣物。 (三)本次行动开展期间,群众若触摸室外物品及花草树木,请及时使用清水冲洗。
特此通告。
城郊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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