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管理,创建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05号令)第十六条第二款“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应当向社会公布”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增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路段: 二、重点对违规停车、违反禁令标志、不礼让行人、逆向行驶、未系安全带、未戴头盔、驾驶时吸烟、打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抓拍。 三、上述监控设备于2020年3月10日正式启用。 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共同创建良好的宜居环境。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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