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1 在立案大厅显著位置宣传便民诉讼知识,帮助当事人了解法院诉讼程序和立案工作流程,帮助当事人正确行使诉讼权利。 NO.2 在立案大厅放置数量充足的便民诉讼材料,供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查阅、设置电子查询设备,供前来立案咨询的当事人查询。 NO.3 文明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意见,耐心解答问题,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制”。 NO.4 推广网上立案、预约立案、跨域立案,减少当事人诉累,提高立案效率和质量。 NO.5 对当事人平等对待,根据需要,对特殊人群提供便民诉讼服务。对残疾人、老年人等行动不便的当事人,在办理诉讼手续时,应根据情况为其提供便利服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上门接受起诉材料。 NO.6 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齐备的案件,一次性办完所有立案手续;对起诉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应补充的材料。 NO.7 对妇女儿童和老人、进城务工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赡养、抚养、扶养、追偿劳务工资等案件,一律优先审查立案。 NO.8 及时、慎重处理群众来信,当日来信当日拆封,及时登记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NO.9 开通司法救助的绿色通道,为民事、行政案件中有充分理由证明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但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诉讼费的缓交、减交、免交。 NO.10 在立案大厅设置当事人休息室或休息区域,配备桌椅、电脑、打印复印一体机、饮水设施等物品,为当事人提供适宜的等候和休息环境。 立案庭是窗口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言行举止、规范着装、精神风貌时刻展现在当事人眼前,立案工作无小事,为了更好地擦亮窗口,立案庭结合工作实际,签订便民服务承诺,认真组织部门干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引导法官干警增强群众观念,解决诉讼当事人的急难问题。
来源:邵武市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