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桂林司法所坚持“为民办实事、为民解忧愁“的工作理念,认真将教育整顿工作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通过做好“四员”,用心用情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为群众排忧解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做好人民群众的宣讲员。通过开展“法治进乡村、进企业、进单位“活动,采取LED宣传横幅、平安互助微信群、入户发放宣传资料、以案释法、法治讲座、法律问答等方式对乡镇干部、村”两委“干部、在家的村民广泛宣传民法典、社区矫正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纪律、电信网络诈骗的防范等知识进行宣传,为桂林乡的换届选举及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做好为民解忧愁的调解员。积极做好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工作。司法所及辖区各调委会工作人员深入村、组走访排查,与村、组干部及部分村民进行座谈,详细了解村情民意情况。对群众反映的每一件矛盾纠纷都认真调查分析事件的前因后果,对随时可能激化的纠纷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事态的扩大与恶化,力求达到双方当事人的满意。自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桂林司法所参与调解矛盾纠纷12件,其中,成功化解余某因婚姻家庭纠纷扬言报复社会,防止民转刑案件的发生。 三、做好矛盾纠纷的“防火员”。司法所不仅要做好矛盾纠纷的“灭火员”,也要做好矛盾纠纷的“防火员”,力争将矛盾纠纷的工作重心从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将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内部,消除在萌芽状态。通过进村走访,认真做好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将可能出现的矛盾隐患抓出来,并积极协助和参与重大疑难和易激化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司法所参与排查纠纷8次,排查并预防化解各类纠纷6件。 四、做好特殊人员的“教导员”。对社区矫正对象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组织集中教育学习和入户查访等活动,加强法治教育、思想教育、品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规范其行为,让其在法律法规的红绳范围内严格要求自己,促其顺利回归社会。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查访力度,了解工作生活思想动态,及时纠正不良行为,严防其重新违法犯;积极协调民政、劳动人社等有关部门做好就业指导、帮困扶助等工作,通过人性化关怀和爱心感化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邵武司法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