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支持刚性 和改善性购房租房需求 促进南平市房地产市场 平稳健康发展 从2023年1月1日起 我市住房公积金 部分使用政策进行调整
调整一 ●延长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执行时间 延长我市阶段性提高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执行时间,即我市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单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50万元,此项阶段性政策执行到2023年6月30日止。
调整二 ●推出多子女家庭租房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 对于按照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或三孩在南平市无自有住房的职工家庭,可按照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年提取总额不超过上一年实际房租支出金额,每年提取一次,提取时间需间隔12个月。
制作:南平广播电视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