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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内容调整不是放任不管,那调整的具体内容有哪些?本中心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负责人。
邵武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党支部书记 高建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自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由“乙类甲管“调整为”乙类乙管”,调整内容主要有:一是更新了疾病名称。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二是倡导疫苗接种和个人防护。倡导公众特别是老年人积极主动全程接种疫苗和加强免疫接种;对高风险人群,在完成第一剂次加强免疫接种满6个月后,可进行第二剂次加强免疫接种。三是调整检测策略。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社区居民根据需要“愿检尽检”。对养老机构、社会福利机构等重点机构工作人员和被照护人员,在疫情流行期间要定期开展抗原或者核酸检测。社区重症高风险人员出现相关症状后开展抗原或核酸检测等;四是调整传染源管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不再实施隔离措施,实施分级分类收治;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五是流行期间可以采取紧急防控措施。在疫情暴发流行期间,可以根据人群感染率和医疗资源紧张程度等依法采取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人员流动等临时性防控措施,有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来源:邵武市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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