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民健康素养66条(连载) 第四条:无偿献血,助人利己。 核心知识 (1)无偿献血利国、利己、利家人。 (2)适量献血是安全、无害的。 (3)健康成年人,每次献血量一般为200~400 毫升,两次间隔期不少于6 个月。 健康行为 (1)18 至55 周岁的健康公民都可以自愿献血。 (2) 在献血前一天晚上请保持良好的睡眠,不要喝酒、熬夜。 (3) 不要空腹献血,早餐吃些清淡食物,如稀饭、馒头、面包、鸡蛋等。 (4) 遇感冒、发烧、腹泻、服用药物等,或女性例假期间暂缓献血。 第五条:每个人都应当关爱、帮助、不歧视病残人员。 核心知识 (1)关爱和帮助病残人员,是人类文明的表现, 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2)艾滋病和乙肝病毒携带者、精神障碍患者和残疾人,应得到人们的理解、关爱和帮助。 健康行为 (1)在生活、工作和学习中,接纳艾滋病和乙肝等感染者,不要歧视。 (2)正确对待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帮助他们回归家庭、社区和社会。 (3)关爱并帮助病残人员树立信心,建立自强不息的精神。 第六条: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核心知识 (1)定期健康体检,可了解身体健康状况,及早发现健康问题和疾病。 (2)有针对性地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可减少健康危险因素。 健康行为 (1)选择正规的医院进行健康体检。 (2)对检查中发现的健康问题和疾病,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