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邵武刘建平律师 于 2023-11-22 16:48 编辑
自我介绍一下,我是刘建平律师。本人在1976年为知青插队;1978年3月参军,在部队加入中国共产党,荣立三等功。1991年10月于厦门大学法律专业毕业。1992年3月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1992年7月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998年评为“福建省首届青年卫士”称号。现在福建(邵武)利予行律师所执业。电话18960605200 朋友您好。很高兴在这里相识。你有什么与法律有关的事务,可以向我咨询,我们相互交谈。
公司超过一个月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要支付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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