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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通告 为依法惩治集资诈骗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切实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诉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和《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有关法律规定,对我局立案侦查的范某爱、范某兰涉嫌集资诈骗一案,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截至目前为止尚未到我局报案的该案受害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进行登记的须提供本人签名按捺手印的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投资或出借及收取投资、出借收益所使用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原件(银行流水打印时间为首次投资或出借起至最后一笔交易止,需完整准确显示交易流水信息、交易对手信息)、相关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出借协议等相关证据材料,到邵武市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报案登记,主动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二、针对我局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还发现犯罪嫌疑人范某爱、范某兰涉嫌一般诈骗的行为,请尚未报案的该类受害人在登记截止日期前到我局提供证据材料。
三、报案登记时间、地点
(一)登记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00
下午14:30——17:30
(二)登记地点:
邵武市公安局经侦大队
(三)登记截止日期:
2024年5月8日
四、请该案件的受害人在通告截止日期前进行报案登记,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据材料。若未在本通告截止日期内如实进行登记、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或提供材料不齐全的,以至影响个人权益的后果自负。
五、请广大集资参与人通过合法途径,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不信谣、不传谣,对故意编造虚假信息登记或扰乱登记秩序以及恶意挑拨、煽动非法聚集闹事、非法组织集会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人:陈警官、黄警官
联系电话:0599-6337911
联系地址:邵武市五四路信义巷1号
邵武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8日 来源:经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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