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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走失犬只散养游荡,不仅影响市容环境,还存在伤人、传播疫病等公共安全隐患。近期,邵武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在日常巡查中,依法收容多只城区走失流浪犬,通过信息核查、溯源比对,成功联系并将犬只归还主人,同时现场开展普法劝导,以温情服务+依法普法模式,规范市民养犬行为。
温情执法:收容寻回,依规归还
针对街面无人看管的流浪犬、走失犬,城管队员依法规范收容、妥善安置,通过走访排查、线索核实等方式溯源寻主。确认主人信息后,现场完成犬只归还,同时针对市民常见养犬疏漏问题,开展一对一普法教育,纠正散养、不牵绳、看管不到位等不规范行为,从源头减少犬只走失、扰民、流浪等问题。
重点普法:这些养犬规定必须遵守
很多市民误以为养犬是个人私事,不受约束。事实上养犬有法可依、违规必担责,核心法条与义务精简如下:
1. 城管管控流浪犬属法定履职
依据《动物防疫法》及地方养犬管理相关规定,城管部门负责城区流浪犬、走失犬、无主犬的排查、收容和管控工作,是维护城市公共安全、防范疫病传播的法定职责。
2. 严禁随意弃养,违规将被处罚
根据《福建省动物防疫条例》,随意弃养犬只、造成疫病传播风险的,可处2000元—10000元罚款。因看管不当导致犬只走失流浪,若发生伤人、扰民等问题,犬主需依法承担民事赔偿及相应法律责任。
3. 市民养犬四项法定义务
- 强制免疫:按时为犬只接种狂犬疫苗,落实防疫要求;
- 全程牵绳:外出遛犬必须束链牵绳,严禁散养、放任乱跑;
- 即时清便:及时清理犬只粪便,维护市容卫生;
- 妥善看管:履行监护责任,防止犬只走失、扰民、伤人。
城管提醒:养犬尽责,守法为先
本次走失犬只事件,大多源于主人看管松懈、漠视养犬规范。邵武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坚持“教育劝导为主、惩戒整治为辅”,通过以案释法,引导市民树立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尽责养犬意识。
来源:邵武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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