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综合管理,优化市区道路交通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品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及《城市建设监察条例》等有关规定,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邵武市城建监察大队决定自2016年1月10日起联合开展城区违法占道经营专项整治,严禁违法占道停放从事车辆买卖、促销及车辆载物占道贩卖等违法行为,违者,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知。
邵武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邵武市城建监察大队
2016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