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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案情介绍
近期,邵武市某保健服务部被人举报非法行医。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后发现,该保健服务部经营者杨某某在该场所为他人开展刺破皮肤拔血罐的行为。
邵武市卫生健康局依法没收相关器械,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50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0000元,同时责令立即停止执业活动。
02以案释法
1.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瘢痕灸、发泡灸、牵引、扳法、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灌洗肠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者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为他人刺破皮肤拔血罐的行为具有创伤性和侵入性的特点,是诊疗行为。
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未经备案,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3.《刑法》上称无证行医: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包括以下五种情形:(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四)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五)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03温馨提示
无证行医者常借“中医技术”自称有祖传秘方,是所谓"老中医","老军医",称在某一医学领域有独特技术、专长,可以治疗某些疑难杂症为诱饵,欺骗性强,危害性大,造成损害后果后难以追究行医者的责任。广大群众在选择救治机构时,一定要擦亮眼睛,到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诊疗,积极举报日常生活中的无证行医,让无证行医没有生存空间。
来源:南平卫生健康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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