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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你们送来调解协议, 现在的服务真的很人性化。” 被告兰某某 边签订调解协议边和承办法官说。
案件详情
2012年,兰某某承包某公司排水工程,雇佣余某某挖孔桩,工程结束后,兰某某还欠余某某2.1万元工资未给。多年来,余某某屡次催讨,兰某某均表示会还。一直到2023年,在兰某某承诺同年3月给付又未能履行的情况下,余某某向邵武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后,承办法官发现本案案件 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 联系上双方当事人咨询调解意愿。 在法官处得知余某某身患重疾后,兰某某心怀愧疚,表示会尽快筹钱还予余某某,双方均同意调解,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8月底一次性归还拖欠工资2.1万元及利息的调解协议。
因被告兰某某脚受伤,出行不便,承办法官遂决定上门送达调解协议书,于是就出现了开头的那一幕。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
邵武法院本着“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理念,始终坚持“调解优先”,以情、理、法相结合解决每一起纠纷,拒绝一判了之,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和高效。
来源:邵武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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