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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亲爱的患者朋友:
为方便患者就诊,改善患者就医体验,我院推出床旁结算便民服务,从2024年3月1日起,住院收费处对所有参保患者办理入院手续后归还患者医保卡,我院将不再保管患者医保卡。
办理入院须知:
1、所有参保患者办理入院时请及时把本人的医保卡(社会保障卡)或手机医保电子凭证交给办理入院的工作人员进行医保登记,转为医保状态后,工作人员会把医保卡(社会保障卡)再交还给患者(或家属)自行保管,待出院后由本人或家属持患者医保卡(或手机医保电子凭证)、住院预缴单收据等办理出院结算手续。
2、对于非正常疾病的住院患者(如:外伤、骨折、中毒、车祸等),在其入院后1-2天内,请及时到我院医保驻点服务站(门诊综合大楼二层)办理医保审核,待医保认定后请把医保卡和医保审核单,预缴金收据单等材料交到住院收费处进行登记。
3、住院期间建议参保患者或家属不要使用患者本人的社会保障卡(医保卡)或医保电子凭证到门诊看病、开药或结算、药店及其他医院外购药(含:特殊门诊、双通道药等)等,因以上行为导致患者本次住院医疗费用在出院结算时无法按医保正常结算的后果由患者自行承担!
请大家相互转告!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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