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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市民朋友们:
为保障流动人口合法权益,有效维护全市社会治安持续平稳,按照上级有关部署要求,邵武市公安局自7月起至年底开展流动人口“见底清源”专项工作,进一步规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及时排查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根据《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就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申报责任
(一)流动人口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进行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流动人口也可通过“闽政通”APP自主申报居住登记。
(二)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在流动人口入住后24小时内登记其姓名、身份证号、电话等基本情况,并在7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流动人口离开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人员流出情况向公安派出所报告。房屋出租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也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采集或注销流口信息。
(三)用人单位聘用流动人口,应当自聘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派出所报告;与流动人口终止或解除劳务关系的,应当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人员流出情况向公安派出所报告。用人单位也可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采集或注销流口信息。
二、法律责任
对不依法履行法定申报义务、不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单位或个人,严格按照《福建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流动人口在信息采集或者居住登记申报时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证明材料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处二百元罚款。
(二)房屋承租人不配合房屋出租人采集本人及共同居住人信息,或者未将共同居住人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出租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百元罚款。
(三)负责采集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故意报送虚假的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按照虚假报送人数每人二百元处以罚款。
(四)负责采集信息的单位或者个人未及时报送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申报方式
(一)居住地派出所申报本人持所需材料到居住地派出所现场登记申报即可。所需材料:1、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证件;2、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相关材料之一。
(二)下载“闽政通”APP自主申报本人下载并打开“闽政通”APP,进行注册登录;2、进行居住登记申报。点击“办事-户政业务”--“居住登记”--选择当前居住辖区的站点:如“南平-邵武市-昭阳街道”确认--“在线申报”--填入信息上传材料。
(三)“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自主申报1.房屋出租人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房屋管理”--“新增管理”并输入具体地址门牌号--提交申请(待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点击管理房屋--房屋管理--居住人管理--入住登记-输入承租人具体信息。2.用人单位通过“福建治安便民”微信公众号--“房屋管理”--“新增管理”并输入具体地址门牌号--提交申请(待派出所审核通过后)--点击管理房屋--房屋管理--居住人管理--选择具体居住房间门牌--入住登记--输入居住人具体信息。邵武市公安局 2025年8月14日
来源:邵武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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