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审批办理。
2 主体
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四十八条。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第四十七条规定。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
6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准→办结。(注册官一人办结) 。
7 要求
7.1 申报材料:
7.1.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分公司的登记申请书;
7.1.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7.1.3公司章程以及加盖公司印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7.1.4 分公司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7.1.5 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2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7.3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7.4 收费标准:2014年12月31日前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0599-6226680
8.2 投诉电话:0599-6224582 0599-6600580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东路电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变更登记审批办理。
2 主体
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四十九条。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准→办结。(注册官一人办结)。
7 要求
7.1 申报材料:
7.1.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7.1.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7.1.3 分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必须报经批准的,应提交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7.1.4 因公司名称变更而申请变更分公司名称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出具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复印件、变更后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1.5 分公司变更营业场所的,提交变更后营业场所的使用证明
7.1.6 分公司变更负责人的,提交公司出具的原任分公司负责人的免职文件和新任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并填写《变更登记附表→负责人信息》;
7.1.7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7.2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7.3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7.4 收费标准2014年12月31日前不收费。(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财综[2012]97号))。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0599-6226680
8.2 投诉电话:0599-6224582 0599-6600580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东路电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规程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办理主体、设定依据、审批条件或标准、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办理程序、要求、联系信息。
本标准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注销登记审批办理。
2 主体
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3 设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四条、第八条、第五十条。
4 审批条件或标准
符合《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
5 有无数量限制及分配数量的办法
无。
6 办理程序
窗口受理→核准→办结。(注册官一人办结)。
7 要求
7.1 申报材料:
7.1.1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7.1.2 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7.1.3 分公司被依法责令关闭的,提交责令关闭的文件;因违反《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被公司登记机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的,提交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决定;
7.1.4 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正、副本。
7.2 法定时限:15个工作日。
7.3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7.4 收费标准:无。
8 联系信息
8.1 业务咨询电话:0599-6226680
8.2 投诉电话:0599-6224582 0599-6600580
8.4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邵武市熙春东路电信大楼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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