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一类对象
本类招生对象为服务区生源,按“住、户一致”原则界定,即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与法定监护人的户籍所在地和实际常住地(法定监护人必须持有100%独立产权,且至当年报名1年内该住房没有其他法定监护人适龄子女就读城区义务教育阶段电脑派位学校,下同)相统一。住、户不一致的,以户为主,但户口在服务区内应三年以上(2018年7月31日以前入户),否则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常住地安排入学。
2.第二类对象
本类招生对象为法定监护人在服务区内有住房房产;或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房产(提供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出具的不动产信息证明),但其实际共同居住的直系祖辈在服务区内有住房房产。
3.第三类对象
本类招生对象为户口不在我市城区,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房产,但在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2019年7月31日前至今,下同)随迁子女。务工人员应提供在城区范围务工2年以上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近2个年度的职工社保、职工医保缴费清单、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和相关缴费票据等能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经商人员应提供在城区范围经商2年以上工商营业执照、能证明实际持续经营的流水票据材料、近2个年度的职工社保及职工医保缴费清单、居住证〈住房租赁合同〉和相关缴费票据等能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同时根据情况相关学校组织人员到现场查验核实。
第一类对象——服务区内户籍生:
1.户籍在服务区内三年以上的(2018年7月31日以前入户)
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本人页<在上>及盖有公安派出所章页<在下>印在同一张A4纸上,监护人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下同)。
2.户籍在服务区内不足三年的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②房产证〈不动产证〉或经市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正式发票原件、复印件。
第二类对象——服务区内房产生:
1.法定监护人在我校服务区有房产的
①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学生本人页及盖有公安派出所章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房产(不动产)证或经市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备案登记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购房正式发票原件、复印件。
2.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房产,但在我校服务区内与祖辈实际共同居住且有住房房产的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监护人、祖辈);
②监护人在邵武城区住房房产信息证明;
③祖孙关系凭证材料;
④祖辈房产证原件、复印件;
⑤祖辈住房的水费(或电费、收视费、网络费)凭证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若本校服务区内的第二类招生对象报名人数超过招生限额数,则该类对象中已取得产权证或尚未取得产权证但已实际入住者优先。
第三类对象——在城区范围务工经商类:
户口不在我市城区,且法定监护人在城区无住房房产,但在城区范围务工(经商)并实际居住2年以上(2019年7月31日前至今,下同)。
1.在邵武城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页及盖有公安派出所章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监护人在邵武城区无房产证明;
③劳动合同;
④职工社保缴费清单;
⑤职工医保缴费清单;
⑥居住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⑦租住房的水费(或电费、收视费、网络费)凭证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2.在邵武城区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①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生本人页及盖有公安派出所章页印在同一张A4纸上);
②监护人在邵武城区无房产证明;
③工商营业执照;
④职工社保缴费清单;
⑤职工医保缴费清单;
⑥实际经营的票据;
⑦居住证或住房租赁合同;
⑧租住房的水费(电费、收视费、网络费)凭证或其他能证明实际居住的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同时根据情况,学校组织人员到现场查验核实。)
注: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学校存留复核不退。
六、招生办法
采取划区和电脑派位相结合的办法。
1.四中服务区内符合条件的第一类和第二类小学应届毕业生,于8月15日到我校报名(网络报名后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若我校服务区内第二类对象报名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采取电脑派位招生,经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第二类招生对象转至六中城南校区报名,若六中城南校区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则再次对该类对象实行电脑派位录取,未被录取人员由市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同时,将终止8月16日的服务区外三类对象到我校申请登记。
2.
若我校服务区内第一、二类对象招入后(8月15日傍晚公布当天报名人数),还有剩余学位,则我校服务区外第一、二类和第三类对象,于8月16日到我校递交材料申请报名(网络报名后提供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若申请登记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则于8月24日在实验小学采取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新生。
我校将于8月24日公布录取名单。
七、报名注意事项
1.服务区内报名或服务区外申请登记,应带齐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复印件(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上述各类对象所需材料的序号顺序整理好,其他证明材料按序接在后面)各一份,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学校存留复核不退;
2.报名申请所提供的户籍、房产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证件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31日;在能佐证相关信息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材料复印件页数,购房合同只复印封面及楼盘地址、付款、签字等相关信息页;
3.报名申请所提供的材料应真实准确,学校将根据情况,组织人员到现场查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瞒报虚报的,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和邵武市关于进一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通告的有关要求,8月15-16日进入我校校园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年满18周岁以上人员均需主动出示疫苗接种记录(八闽健康码中含疫苗接种标识),对“应接未接”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我校校园,请家长们提前做好预防接种第一针的工作。
同时防止提交审核材料出现拥挤,原则上要求每个家庭只允许一位至少已接种一针新冠肺炎疫苗的家长进入我校校园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确保我校招生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5.学生录取与递交材料先后顺序无关,提交材料时,请各位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合理选择时段,错开高峰期,以保障个人的人身安全。
6.咨询电话:05996227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