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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 管理的通告 为深刻吸取江苏省南京市“2.23”居民住宅楼重大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我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就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禁在居民住宅区的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在未作防火隔墙的群租屋和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集体宿舍等建筑内停放电动自行车、为电动自行车(电动车电瓶)充电。
二、严禁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线路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三、严禁电动自行车占用消防车通道。
四、严禁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
五、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在禁停禁充区域粘贴醒目警示标识;应按规定集中设置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区域,并落实专人看守。
六、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应当设置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与相邻建筑保持一定安全距离,并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器材,周围不得有可燃物。
七、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必须附设在建筑内的,要与建筑其他区域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并独立设置,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防排烟设施。
八、电动自行车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充电时应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不得长时间充电。
九、居民委员会和物业管理单位(或承担相应职能的单位)应当经常组织开展检查巡查和消防宣传,及时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十、因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导致发生亡人或较大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
南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消防安全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大家好!
消防安全工作事关经济发展,事关社会稳定,事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生命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近期,全国各地火灾事故频发,生活中用气、用电、用火不慎,室内、走道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给人民生命财产和社会稳定发展造成了严重危害。维护全市消防安全,离不开每一位市民朋友的全力支持,我们倡议广大市民朋友不当旁观者,争当消防安全践行人,携手共进,守护平安。为了我们共同拥有美好的生活,我们向全体市民发出倡议:
一、不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二、不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
三、不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四、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五、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不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并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
六、不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
七、不违法违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
八、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
九、安装、使用合格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及其线路、管路,不私拉乱接、超时超负荷用电。
十、教育小孩不玩火,安全燃放烟花爆竹。
十一、自觉开展“三清三关”:清理楼道、阳台、厨房可燃杂物,离人关闭电源、火源、气源。
十二、不购买或使用未经3C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擅自改装、拆解电动机、充电器、蓄电池等影响车辆安全性能的零部件。
十三、电动自行车严禁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
十四、不在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充电。
十五、学会操作使用灭火器、室内消火栓、逃生面罩等身边的消防设施器材。
十六、发生火灾时,要沉着冷静,快速判断周围环境,检查门把手温度,寻找安全出口,保持低姿逃生。做到小火快跑、浓烟关门。
我们相信,在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和积极参与下,我市消防安全环境一定能够进一步改善,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做起,共同为建设“平安南平”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南平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南平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2月28日
来源:南平消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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