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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写“债务归一方”,管用吗?》 “两口子离婚时说好了,债归一方还,那另一方是不是就没事了?”好多人问我这个问题,当然不是!我刚办结的一个案子,正好就是这种情况。 老张和小刘离婚前借了赵先生10万块,还剩6万没还。俩人离婚协议写得明明白白:这钱归老张还,跟小刘没关系。后来老张一分没还,赵先生就把俩人都告了。法院判决:俩人一起还! 为啥?因为离婚协议只在俩人之间有用,对外人来说没用!当初借钱是夫妻共同借的,钱也是用于共同生活,凭啥离婚协议一签,就能把赵先生对其中一人的债权给签没了?那肯定不行呀! 记住一点:夫妻共同债务,不会因为一张离婚协议就自动免除一方责任。你俩内部怎么分都行,但在债权人面前,该谁还还得谁还。如果是一方全部还完,之后可以拿着离婚协议找对方追偿,当然这是后话。说白了就是一句话:内部协议不管外部债。 那怎么才能让自己的风险最小?有几种方法。一是离婚协议里加码,约定不还钱的要赔违约金;二是想办法让债权人书面同意债务归一方,但这难度很大;三是让债务和财产挂钩,要求自己多分财产或者让对方拿资产作担保。 我是邵武张律师,帮你理清这些法律事儿。 联系电话:13809580763(微信同号),1539240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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