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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进口"、"原装进口"......近年来,带有原装字样的进口保健食品越来越受市场欢迎。在人们脑海中,装在外文瓶子里的洋保健食品才最有质量保证,吃起来才有“高大上”的感觉,但殊不知这里面大有学问。3月31日,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一医院门诊部销售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进口保健食品的行为处以3000元罚款,5瓶无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的进口保健食品也被依法没收。
3月20日,王先生到邵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怀疑自己在邵武李纲路康复医院门诊部购买的“钙+维生素D3”有质量问题。该局执法人员立即依法对该门诊部进行检查,在门诊部发现有5瓶相同商品,红色塑料瓶包装,在瓶身上有外文标签和加贴的说明产品功能的中文标签,但中文标签上没有载明该产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销售人员也只能说出该保健食品产自澳大利亚,中文标签是找懂英文的翻译的,而最重要的进口凭证和检验检疫合格证明则无法提供,执法人员于是现场对上述保健食品采取了查封扣押行政强制措施。经调查,该门诊部在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服务时,常被问到关于进口保健食品的事情,于是就产生了销售进口保健食品牟利的念头,但一时又找不到规范的进口渠道,因此就利用单位工作人员的国外亲朋好友代购一些进行销售。
根据《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载明食品的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预包装食品没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或者标签、说明书不符合本条规定的,不得进口销售。
在此,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进口保健食品,由于各国执行标准不一,且人种体质差异,不是所有的进口保健食品都适合中国人,如需购买则尽量选择正规的大型商店超市,并保留好相关凭证。进口保健食品注册证号的标准格式为“国食健字J+八位数字”或者“卫食健进字(年份)第××××号”。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只有标示“蓝帽子”及注册证号的才是保健食品,没有标示的均不是保健食品,进口保健食品也不例外。若无标识说明该进口食品的来源并非经过正规途径,不但产品质量缺乏保障,且出现问题时很难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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